发表时间: 2025-11-10 10:31
11月4日,郴州市发布关于加强郴州市中心城区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
划定“郴州大道-郴江路-苏仙南路-苏仙北路-卜里坪路-南岭大道-温泉路-同福路-同心路-南岭大道-郴州大道的合围区域”,自2025年12月4日起,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;每日7:00至24:00禁止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禁限行区域内(不含郴州大道)通行。
如果因城市建设、民生保障、应急抢险、重点工程等确需在限行时间、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货运车辆,可以在“交管12123”APP“城市货车通行码”中,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电子通行证后,在指定时间、路线或区域内通行。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予核发通行证。
对于违反该规通告规定的,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、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。